这是用户在 2024-6-20 14:55 为 https://app.immersivetranslate.com/pdf-pro/d8e5740a-f89c-4bcf-b562-e5bfd2cae7e6 保存的双语快照页面,由 沉浸式翻译 提供双语支持。了解如何保存?
2024_06_20_34dea68b4755e2ef36a2g

4.2.6 认证机构应制定计划,认可实验室执行本标准要求的测试。

4.2.6.1 经认可的实验室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并保存测试结果的文件。

4.2.6.2 经认可的实验室应具备进行所需试验的实验室设施和设备。

4.2.7 所有仪器的校准程序应到位,操作程序应使用,以确保对所有测试的适当控制。

4.2.8 在没有经认可的实验室的情况下,应允许认证机构拥有自己的实验室设施和设备,以便进行必要的测试。

4.2.9* 认证机构应要求制造商建立并维护符合第 4.4 节要求的生产检验和测试计划。

4.2.9.1 认证机构应确保审核保证计划提供持续符合本标准的产品。

4.2.9.2 认证机构应允许制造商按照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注册,以代替满足第4.4节的要求。

4.2.10 认证机构和制造商应评估影响认证产品形式、适合性或功能的任何变化,以确定其是否继续获得本标准的认证。

4.2.11 认证机构应对认证产品的生产设施进行后续检查,每12个月至少进行一次访问。

4.2.12 作为后续检查计划的一部分,认证机构应审查制造商的记录和样品产品,以确保以下内容:

(1)服装、护罩/头巾/巴拉克拉法帽、手套符合本标准要求。

(2) 制造商有文件证明服装、护罩/兜帽/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中使用的面料和组件已由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测试并符合本标准。

(3)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制造质量保证计划已经到位。

4.2.13 认证机构还应有认可检测实验室的后续检查计划。

4.2.13.1 认证机构每12个月至少进行一次访问。

4.2.13.2 认证机构应审查经认可的实验室的记录和设施,以确保保存所需的文件,并确保符合测试要求。

4.2.14 认证机构应制定一项计划,以调查声称所列产品性能不佳或失败的现场报告。


4.2.15* 认证机构应要求制造商建立产品召回系统,作为制造商质量保证计划的一部分。

4.2.16 认证组织的操作程序应为制造商提供对决定提出上诉的机制,其中应包括向指定的上诉小组提交争议双方的信息。

4.2.17 认证机构应当能够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其名称和标签的完整性,并应当进行注册和法律保护。


4.3 检验和测试。


4.3.1 对于阻燃服装、护罩/头巾/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的认证,认证机构应按照 4.3 .2 至 4.3.9 的规定对制造设施和认可实验室进行检查。

4.3.2 所有认证或重新认证的检查、评估、调节和测试均应由认证组织或经认可进行检查、评估、调节和测试的设施按照 ISO 17025 中与测试实验室有关的所有要求进行测试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一般要求。

4.3.3 产品制造商进行的所有检查、评估、调节或测试不得用于认证或重新认证过程,除非用于检查、评估、调节或测试的设施已根据 ISO 17025 中与测试实验室有关的所有要求获得认证,测试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一般要求。

4.3.4 认证机构的检查应包括对所有产品标签的审查,以确保所有必需的标签附件、合规声明、认证声明和其他产品信息都符合第 5.1 节中特定项目的规定。

4.3.5 认证机构的检查应包括审查产品标签上使用的任何图形表示,如5.1.6所示,以确保系统与措辞声明一致,易于理解,并清楚地传达了预期的信息。

4.3.6 认证组织的检查应包括对第5.2节要求的用户信息进行审查,以确保信息已经开发并可用。

4.3.7 认证机构为确定是否符合第6章规定的设计要求而进行的检查应对整个或完整的产品进行。

4.3.8 认可实验室根据第8章的测试要求进行的测试,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第7章规定的适用要求,应对阻燃服装、护罩/头罩/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的实际结构中使用的材料和组件的代表性样品或从代表性产品上切割的样品材料进行。

 4.3.9 重新认证。


4.3.9.1 合规产品的设计、结构或材料的任何变更均应要求进行新的检查和测试,以验证是否符合认证机构确定可能受此类变更影响的本标准的所有适用要求。

4.3.9.2 在将改装产品标记为符合本标准之前,应进行重新认证。


4.3.10 产品修改。


4.3.10.1 在产品提交认可实验室进行评估和测试之前,认证机构不得允许对产品或任何产品组件进行任何修改、预处理、调节或其他此类特殊过程。

4.3.10.2 经认可的实验室应只接受制造商为认证而进行的评估和测试,只接受在各个方面与实际最终产品或产品组件相同的产品或产品组件。

4.3.10.3 经认可的实验室在测试期间不得允许更换、修理或修改任何产品或任何产品组件,除非本协议明确允许。


4.4 制造商的质量保证计划。

 4.4.1 一般规定。


4.4.1.1 制造商应提供并维护质量保证计划,其中包括记录在案的检查和产品召回系统。

4.4.1.2 制造商应有检查系统来证明符合本标准。

4.4.1.3 制造商应被允许注册到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 - 要求,而不是满足 4.4.2 至 4.4.8 的要求。

 4.4.2 说明。


4.4.2.1 制造商应保持书面检验和测试说明。

4.4.2.2 说明书应规定材料、在制品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4.4.2.3 材料、工艺和最终产品的验收和拒绝标准应作为说明书的一部分。

 4.4.3 记录。


4.4.3.1 制造商应保存所有“合格”和“不合格”测试的记录。

4.4.3.2 记录应注明失效材料或产品的处置情况。

4.4.4 检查系统。制造商的检验系统应规定确保使用最新的适用图纸、规格和说明进行制造、检查和测试的程序。


4.4.5 校准程序。


4.4.5.1 作为质量保证计划的一部分,制造商应维护所有用于确保测试正确控制的仪器的校准程序。


4.4.5.2 校准程序应记录在标定和性能验证的日期。

4.4.6 检查状态。制造商应维护一个系统,用于识别组件材料、在制品和成品的检验状态。


4.4.7 不合格材料。


4.4.7.1 制造商应建立并维持控制不合格材料的系统,包括识别、隔离和处置不合格材料的程序。

4.4.7.2 所有不合格材料或产品均应加以标识,以防止使用、运输和与合格材料或产品混合。

4.4.8 第三方审计。制造商的质量保证计划应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以确定该计划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本标准。


第 5 章 标签和信息


5.1 产品标签要求。


5.1.1* 所有阻燃服装均应在每件阻燃服装、护罩/兜帽/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上永久醒目地贴上一个或多个产品标签。

5.1.2 每件阻燃服装、护罩/兜帽/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内应至少应有一个产品标签。

5.1.3 应允许使用多个标签,以携带产品标签上所需的所有声明和信息。

5.1.4* 认证机构的标签、符号或识别标志应永久贴在产品标签上或成为产品标签的一部分。

5.1.5 所需产品标签的所有文字部分均应以英文打印。除英语外,还允许使用补充语言。

5.1.6 应允许使用符号和其他图形表示来补充产品标签上的措辞声明。

5.1.7 图形表示应保持一致,以清楚地传达预期的信息。

5.1.8 以下声明应以至少 .) 高的字母清晰地印在产品标签上:


此服装符合 NFPA 2112-2018 的要求。NFPA 2113 要求覆盖上半身和下半身。


5.1.9 以下信息也应至少 以字母清晰地印在产品标签上。高:

(1) 型号名称、编号或外观设计

(2) 制造商名称、标识或名称

(3) 制造商地址

(4) 生产国

(5) 制造商的服装识别号、批号或序列号
 (6) 尺寸

(7) 包括寒冷天气隔热材料在内的每层织物的纤维含量,但不包括衬布和标签

(8)“请勿删除”

5.1.10 产品标签还应包括“使用前阅读用户说明”的国际符号,如图 5.1.10 所示。

5.1.11 当产品标签或产品标签附近的其他标签上提供了 5.2.1 中规定的所有信息时,应允许制造商排除 5.1.10 中所述的“使用前阅读用户说明”的国际符号。

5.1.12 多层服装、护罩/头巾/巴拉克拉法帽或手套,包括外层和可拆卸的寒冷天气绝缘材料层,应指定认证配置,并在标签上注明警告,说明所有层必须按照制造商的说明正确固定和穿着。

N 5.1.13 对于多层服装、护罩/兜帽/巴拉克拉法帽或多层手套,包括外层和可拆卸的寒冷天气绝缘层,应在可拆卸绝缘层上醒目地贴上标签,说明“请勿单独佩戴此衬垫。为了符合 NFPA 2112 的要求,必须穿着完整的服装。有关合规性信息,请参阅外衣商品上的产品标签。

 5.2 用户信息。


制造商应至少为每件服装提供以下说明和信息:
 (1) 使用前信息

(a) 安全考虑

(b) 使用限制

(c) 标记建议和限制

(d) 保修信息

(2)使用准备
 (a) 尺寸调整/调整

(b) 建议的储存做法

(3)检查频率和细节

(4) 穿脱手续

(5) 符合 NFPA 2119 的正确使用

图 5.1.10 “使用前阅读用户说明”符号。


(6)保养和清洁

(a) 清洁说明和注意事项

(b) 维修标准和修理方法(如适用)

(7) 报废和处置标准

5.2.2* 制造商应提供尺码表,说明每种特定尺寸的服装、护罩/兜帽/巴拉克拉法帽、手套或雨衣所适应的主要穿着者测量范围。


第 6 章 设计要求


N 6.1 服装、裹尸布/兜帽/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


6.1.1 硬件表面处理。所有阻燃硬件饰面均应没有粗糙点、毛刺或锋利的边缘。

6.1.2 金属部件。任何金属封闭系统或金属部件不得与身体直接接触。

6.1.3 滑动紧固带要求。所有滑动紧固带均应由固有的阻燃纤维制成。

n 6.2 使用衬垫进行寒冷天气绝缘。应允许服装在其结构中包括衬里,包括寒冷天气的绝缘材料,其中衬垫是服装的一部分或可拆卸的。

如果服装将寒冷天气绝缘材料作为可拆卸衬里系统的一部分,则服装的设计应使由寒冷天气绝缘材料组成的可拆卸衬垫不能独立穿着。


第 7 章 性能要求


7.1 服装和面料要求。


7.1.1 用于制造阻燃服装的织物应按照第 8.2 节的规定进行传热性能 (HTP) 测试,并且“间隔”HTP 等级不低于 和 “接触” HTP 等级不小于

N 7.1.1.1 如果阻燃服装由多层和可分离的层组成,打算单独穿着,则应分别测试外层和内层或内层。

N 7.1.1.2 如果阻燃服由多层组成,而这些层只能一起穿着,则只应测试外层。

4 7.1.2 用于制造阻燃服装的织物和寒冷天气绝缘材料应按照第 8.3 节的规定进行阻燃性测试,炭化长度 不得超过 (4 英寸),余火不超过 2 秒,并且不得熔化和滴落。

7.1.2.1* 放置在服装外部并表示为阻燃的标志应按照第 8.3 节的规定进行阻燃性测试,余火不得超过 2 秒,并且不得熔化和滴落。

N 7.1.2.2 用于制造阻燃服装的反光条纹应进行阻燃性测试:


第 8.3 节中规定的,余火不得超过 2 秒,并且不得熔化和滴落。

7.1.3 用于制造阻燃服装的织物,不包括制造商的标签、衬布和寒冷天气绝缘材料,应按照第 8.4 节的规定单独进行抗热缩测试,并且在任何方向上的收缩率不得超过 10%。

7.1.4 除 7.1.4.2 和 7.1.4.3 中描述的物品外,用于制造阻燃服装的织物、寒冷天气绝缘材料、其他纺织材料和反光条纹应按照第 8.4 节的规定单独测试其原始形式的耐热性,并且不得熔化和滴落、分离或点燃。

N 7.1.4.1 如果服装外部的标志表示为阻燃,则应按照第 8.4 节的规定对标志进行耐热性测试,并且不得熔化和滴落、分离或点燃。

7.1.4.2 不标明阻燃的标签和标志,不要求进行耐热性测试。

7.1.4.3 衬布、套圈、松紧带、钩桩紧固件在不与皮肤直接接触时,不要求进行耐热性测试。

7.1.5 应按照第 8.5 节的规定对试样服装进行整体火灾暴露测试,作为材料的资格测试,并且根据传感器覆盖的总表面积(不包括手和脚),平均预测的身体灼伤不应超过 50%。

7.1.5.1 如果阻燃服装由多层组成,打算单独穿着,则每一层可穿戴层应单独测试。如果每个可穿戴层都经过单独测试,则不需要测试这些层的可穿戴组合。

N 7.1.5.2 如果阻燃服装由多层组成,而这些层只能一起穿着,则仅由外层组成的试样服装应被允许进行试验。

7.2 螺纹要求。用于制造阻燃服装(不包括刺绣)的所有缝纫线的样品应由固有的阻燃纤维制成,应按照第 8.6 节的规定进行耐热性测试,并且不得熔化。

7.3* 硬件要求。用于制造阻燃服装的硬件样品,包括但不限于纽扣、紧固件和非织物封口,应按照第 8.4 节的规定单独测试其原始形式的耐热性;不得熔化、滴落、分离或点燃;并应保持功能。

7.4 标签要求。如第 8.7 节所述,用于制造阻燃服装的样本标签应经过印刷耐久性测试,并应保持清晰易读。


N 7.5 护罩/兜帽/巴拉克拉法帽要求。


N 7.5.1 用于制造阻燃护罩/罩子/巴拉克拉法帽的织物应按照第 8.2 节的规定进行传热保护性能 (HTP) 测试,并且“间隔”HTP 等级不低于


) 和“接触”HTP 等级不低于

N 7.5.2 用于制造阻燃护罩/罩子/巴拉克拉法帽的织物应按照第 8.3 节的规定进行阻燃性测试,炭化长度不得超过 (4 英寸)和余火不超过 2 秒,并且不得熔化和滴落。

N 7.5.3 用于制造阻燃护罩/罩子/巴拉克拉法帽的织物,不包括制造商的标签,应按照第 8.4 节的规定单独进行抗热收缩性测试,并且在任何方向上的收缩率不得超过 10%。

N 7.5.4 除 7.1.4.2 和 7.1.4.3 中描述的物品外,用于制造阻燃护罩/头罩/巴拉克拉法帽的织物和其他纺织材料应按照第 8.4 节的规定单独测试其原始形式的耐热性,并且不得熔化和滴落、分离或点燃。

N 7.5.4.1 标签和标志不应被要求进行耐热性测试。

N 7.5.4.2 衬布、松紧带、封口和钩桩紧固件在不与皮肤直接接触时,不应要求进行耐热性测试。

N 7.5.5 用于制造阻燃护罩/兜帽/巴拉克拉法帽的缝纫线,不包括刺绣,应由固有的阻燃纤维制成。该螺纹的试样应按照第 8.6 节的规定进行耐热性测试,并且不得熔化。

N 7.5.6 用于制造阻燃护罩/罩子/巴拉克拉法帽的硬件样品,包括但不限于纽扣、紧固件和封盖,应按照第 8.4 节的规定单独测试其原始形式的耐热性;不得熔化、滴落、分离或点燃;并应保持功能。

N 7.5.7 用于制造阻燃护罩/罩子/巴拉克拉法帽的试样标签应按照第 8.7 节的规定进行印刷耐久性测试,并应保持清晰易读。

 7.6 手套要求。


N 7.6.1 手套复合材料应按照第 8.2 节的规定进行传热保护性能 (HTP) 测试,并且应具有不小于 的“间隔”HTP 等级和不小于 的“接触”HTP 等级。

N 7.6.2 手套复合材料应按照第 8.8 节的规定进行阻燃性测试,具体如下:

(1) 炭字长度不超过 (4英寸)

(2)平均余火不超过2秒

(3)不熔化滴落

(4)消耗材料中不超过试样原重的5.0%

N 7.6.2.1 用于制造阻燃手套的外部非金属五金件,不包括紧固件和拉链,应按照第 8.8 节的规定进行阻燃性测试,具体如下:

(1)平均余火不超过2秒

(2)不熔化滴落

N 7.6.2.2 修剪;加固材料;以及大于 这些要求中应包含的外部标签、吊牌或标志。

N 7.6.2.3 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钩环紧固件应排除在这些要求之外。

N 7.6.3 手套应按照第 8.4 节的规定进行抗热收缩性测试,并且任一方向的平均收缩率不得超过 10%。

N 7.6.4 手套应按照第 8.4 节的规定进行耐热性测试,具体如下:

(1)不熔化滴落、分离、点燃

(2) 让所有硬件保持正常运行

N 7.6.4.1 修剪;加固材料;大 于( )的外部标签、吊牌或标志应包括在这些要求中。不得对分离进行评估。

N 7.6.4.2 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内衬、松紧带、内标签和钩环紧固件应排除在这些要求之外。

N 7.6.4.3 内衬、松紧带、内标和钩环紧固件与皮肤直接接触时,不得熔化、滴落或点燃。

N 7.6.5 用于制造阻燃手套(不包括刺绣)的缝纫线应由固有的阻燃纤维制成。

N 7.6.5.1 该螺纹的试样应按照第 8.6 节的规定进行耐热性测试,并且不得熔化。

N 7.6.6 用于制造阻燃手套的样本标签应按照第 8.7 节的规定进行印刷耐久性测试,并应保持清晰易读。


第 8 章 测试方法


8.1 样品制备程序。

 8.1.1 应用。


8.1.1.1 第 8.1 节中包含的样品制备程序应适用于第 8 章中的每种测试方法,如每种测试方法的样品制备部分中具体引用的那样。

8.1.1.2 每种试验方法的样品制备部分中提及的具体样品制备程序或程序应适用于该试验方法。


8.1.2 室温调节程序。


8.1.2.1 试样应在温度 为65% 的温度和相对湿度下调节至少4小时。

8.1.2.2 试样应在取出预处理后5分钟内进行检测。

8.1.3* 洗涤和烘干程序。必要时,应按照以下程序对试样进行规定次数的洗涤和干燥:


(1) 各洗涤程序应按表8.1.3的规定进行。

(2)* 按照 8.3.3.1 进行测试时,最后两个循环应在不添加任何清洁剂或化学品的情况下运行。

(3) 在洗衣周期的任何部分,不得使用漂白剂或柔软剂。

(4)在添加化学品之前,应将机器中的水注满到规定的水平。

(5)水位应通过在洗衣机内部从篮子的最底部到水面进行测量来确定。

(6) 低设置的水位测量值应为 ( .) 和 高设置的水位测量值应为 (10 in.)。

(7)水硬度不得超过25ppm。

(8) 抽水循环应按表 8.1.3 的规定继续进行,或直到水不再流向排水管。

(9) 提取周期结束后应立即移除负载。

(10) 应满载 ) 进行洗涤。

(11) 用于洗涤的织物样品应至少 为每种材料。

(12) 应允许穿着服装进行调理。

(13) 如果需要进行满载,则假载荷应采用与试验材料相似的材料,

(14) 机器类型应为前置式、 )容量、能够执行表 8.1.3 中规定的操作的工业清洗机。

(15)样品应滚筒干燥。

(16)烘干机温度应预设为无负载提供烘干机排风温度。

(17)洗涤水温应在表8.1.3的值范围内

N 8.1.3.1 在表8.1.3中,结转应通过搅拌完成。


8.1.4 干洗程序。


8.1.4.1 如有需要,试样应按照 AATCC 158 第 9.2 节和第 9.3 节“全氯乙烯干洗的天体变化:机器方法”的程序进行规定的干洗循环次数。

8.1.4.2 干洗用的布料样品应至少 为每种材料( )。

N 8.1.4.3 衣物应允许进行调理。


8.2 传热性能(HTP)测试。


8.2.1 应用。该测试方法适用于阻燃服装、护罩/兜帽/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面料。

 8.2.2 标本。


8.2.2.1 HTP试验应在6个试样上进行,其中3个为间隔配置,3个为接触式配置-测量 . 要测试的衣服、裹尸布/兜帽/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


表 8.1.3 洗涤循环程序
 操作
 时间
 温度
 水位

每次洗涤量的数量
oz
  10 66 150 Low

偏硅酸钠(或等效物)
17 0.6
 三聚磷酸钠 11 0.4

Tergitol 15.S.9 或同等产品
22 0.8
 排水 1
 结转* 5 66 150 Low
 排水 1
 冲洗 2 57 135  
 排水 1
 冲洗 2 48 118  
 排水 1
 冲洗 2 38 100  
 排水 1
  5 38 100 Low
 硅氟化钠 6
 排水 1
 提取 5

8.2.2.2 试样应包括用于制造阻燃服、护罩/头罩/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的所有层,但不包括任何有特殊加固的区域。


8.2.2.3 试样不得包括接缝。


8.2.2.4 不得将试样缝合在一起。


8.2.3 样品制备。


8.2.3.1 对于待洗涤的阻燃服装、护罩/头巾/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标签上指定的织物,应在8.1.3规定的洗涤和干燥三个周期之前和之后对试样进行测试。

8.2.3.2 对于待干洗的阻燃服装、护罩/头罩/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标签上指定的织物,应在 8.1.4 规定的三个干洗周期之前和之后对样品进行检测。

8.2.3.3 对于阻燃服装、护罩/头巾/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标签上指定要洗涤或干洗的织物,应在 8.1.3 规定的三个洗涤和干燥周期之前和之后,或在 8.1.4 规定的三个干洗周期之后对试样进行检测。

8.2.4 设备。测试设备应为 ASTM F2700 中规定的设备,连续加热服装阻燃材料非稳态传热评估的标准测试方法。

 8.2.5 程序。


8.2.5.1 传热性能试验应按照ASTM F2700《斯兰达德试验方法》进行


连续加热服装阻燃材料的非稳态传热评价.

8.2.5.2 单层试样传热性能测试应使用ASTM F2700中的松弛单层配置进行间隔和接触方向测试。

8.2.5.3 多层试样 HTP 测试应使用 ASTM F2700 中的多层样品配置进行间隔和接触方向测试。

 8.2.6 报告。


8.2.6.1 对于“间隔”和“接触”测试,每个试样的单独测试HTP等级应单独报告。

8.2.6.2 还应报告“间隔”和“接触”测试的个体平均HTP等级。

8.2.6.3 如果 HTP 等级大于 60,则 HTP 等级应报告为“>60”。

 8.2.7 解释。


8.2.7.1 通过或失败的确定应分别基于“间隔”和“接触”测试的单个平均 HTP 等级。

8.2.7.2 如果任何测试集的单个结果与平均结果的差异超过 百分比,则应丢弃该测试集的结果,并测试另一组样本。


8.3 阻燃性测试。

 8.3.1 应用。


8.3.1.1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每件阻燃服装和护罩/兜帽/巴拉克拉法帽织物层。

8.3.1.2 对机织纺织材料测试方法的修改应按照 8.3 .8 的规定进行。

8.3.1.3 对本针织纺织材料测试方法的修改应按 8.3 .9 的规定进行。

8.3.1.4 对本测试方法的修改,用于测试无纺布、涂层或层压纺织材料,应按 8.3 .10 的规定进行。

8.3.1.5 对本试验方法的修改,用于测试除转印膜以外的小试样和标志,应按 8.3.11 的规定进行。

8.3.1.6 对本测试方法的修改,用于测试反射条纹,应按 8.3.12 的规定进行。

N 8.3.1.7 对本试验方法的修改,用于测试寒冷天气绝缘材料,应按8.3.13的规定进行。

N 8.3.1.8 对本测试方法的修改,用于测试转移膜,应按 8.3 .14 的规定进行。

 8.3.2 标本。


8.3.2.1 每个试样应由一个 尺寸平行于材料的经线或填充物、圆角或路线、机器或跨机器方向的长方形组成。

8.3.2.2 多层材料体系或复合材料的每一层都应单独测试。


8.3.3 样品制备。


8.3.3.1 对于待洗涤产品标签上标明的织物、防寒天气保温材料、护罩/罩子/巴拉克拉法帽材料,试样应按照 8.1.3 的规定在洗涤和干燥 100 次循环之前和之后进行测试。

8.3.3.2 对于产品标签上标明的干洗织物、防寒保温材料、护罩/罩子/巴拉克拉法帽材料,试样应按照 8.1.4 的规定在干洗 100 次循环之前和之后进行检测。

8.3.3.3 对于产品标签上标明的要洗涤或干洗的织物、寒冷天气保温材料、护罩/罩子/巴拉克拉法帽材料,试样应在 8.1.3 规定的 100 次洗涤和干燥循环之前和之后进行测试,或在 8.1.4 规定的 100 次干洗之前和之后进行测试。

8.3.4 设备。测试设备应为 ASTM D6413,纺织品阻燃性标准测试方法(垂直测试)中规定的设备。

 8.3.5 程序。


8.3.5.1 阻燃性试验应按照ASTM D6413《纺织品阻燃性标准试验方法(垂直试验)》进行。

8.3.5.2 每个试样均应检查是否有熔化和滴落的迹象。

 8.3.6 报告。


8.3.6.1 每个试样应报告余火时间和焦化长度。

8.3.6.2 计算并报告每种材料的平均余火时间和焦化长度。


8.3.6.3 余火时间应报告到最接近的0.2秒,炭火长度应报告到最接近 的。

8.3.6.4 应报告每个试样的熔化和滴落观察结果。

 8.3.7 解释。


8.3.7.1 合格/不合格表现应根据观察到的任何熔化和滴落、平均余火时间和平均炭化长度。

8.3.7.2 任何一个方向的故障均构成材料的故障。


8.3.8 机织纺织材料测试的具体要求。


8.3.8.1 经线和填充方向各应测试五个试样。

8.3.8.2 两个经纱不得含有相同的经纱,两个填充试样不得含有相同的填充纱。

8.3.8.3 测试应按照 8.3 .2 至 8.3 .7 中的说明进行。


8.3.9 针织纺织材料测试的具体要求。


8.3.9.1 应测试两个方向各五个试样。

8.3.9.2 用于调节的样品应包括至少 .) 的材料。

8.3.9.3 测试应按照 8.3 .2 至 8.3.7 中的说明进行。


8.3.10 测试无纺布、涂层或层压纺织材料的具体要求。


8.3.10.1 应测试机器和跨机器方向各五个试样。

8.3.10.2 测试应按照 8.3 .2 至 8.3 .7 中的说明进行。


8.3.11 测试转印膜以外的小材料和标志的具体要求。


8.3.11.1* 应测试附着在防护服中使用的纺织层上的五个试样。

N 8.3.11.1.1 为本试验的目的,纺织层应允许为海军蓝 ,标称100%芳纶材料。

N 8.3.11.1.2 经试验时,标志应以通常用于将标志固定在服装面料上的相同方式附着在纺织品层上。

8.3.11.2 试样应附着在纺织层上,使物品的底部、暴露、边缘与纺织支撑层的底部(暴露)边缘重合。

8.3.11.3 测试应按照 8.3 .2 至 8.3 .7 中的说明进行,但不得测量炭长度。


8.3.12 测试反射条纹的具体要求。


8.3.12.1 五个用于可燃性试验的反光条纹试样应将反射条纹附在 .


服装的结构,以通常附着在织物上的方式。

8.3.12.2 反光条纹应平行于长轴方向,并在织物的中心。

8.3.12.3 测试应按照 8.3 .2 至 8.3 .7 中的说明进行,但不得测量炭长度。

N 8.3.13 测试寒冷天气绝缘材料的具体要求。

N 8.3.13.1 用于洗涤或干洗调节的样品应通过切割 . 寒冷天气的保温材料。应在寒冷天气绝缘材料的周边缝制符合本标准所有要求的类似尺寸 阻燃织物,以使棉絮面被织物覆盖。

N 8.3.13.2 经过洗涤或干洗处理后,应从经纱和填充方向各测量 英寸)的五个试样从调节板的寒冷天气保温材料层中取出。

N 8.3.13.3 如果适用,所有试样都应通过修剪 稀松布材料、棉絮或其他层来准备测试。这样面巾可以向后折叠,覆盖稀松布、棉絮或其他层 (2.0 英寸)。 .);折叠的试样应固定在试样架中。

N 8.3.13.4 测试应按照 8.3 .2 至 8.3 .7 中的说明进行。


N 8.3.14 测试转移膜的具体要求。


N 8.3.14.1 转印膜应用于防护服中使用的纺织层的单个试样。

N 8.3.14.2 应从纺织层的经纱和填充方向各测试五个试样。

N 8.3.14.3 每个试样应由一个 ( 3 in. 在。长尺寸平行于材料的经线或填充方向的矩形。转印膜应放置在试样的中心,最小宽度为 .),最小长度为 (12英寸),分别相对于纺织品的短尺寸和长尺寸定向,采用与通常用于在服装织物上应用转印膜相同的技术。应允许使用多个相邻的转印膜,以达到所需的最小面积。

N 8.3.14.4 测试应按照 8.3 .2 至 8.3 .7 中的说明进行。

N 8.3.14.5 不得测量 Ghar 长度。


8.4 耐热收缩试验。

 8.4.1 应用。


N 8.4.1.1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阻燃服装、护罩/头罩/巴拉克拉法帽、手套部件、五金件和寒冷天气绝缘材料。

N 8.4.1.2 对本测试方法的修改,用于测试阻燃服装纺织材料,应按 8.4 .8 的规定进行。


N 8.4.1.3 对本试验方法的修改,用于测试其他阻燃服装材料,包括反光条纹,应按 8.4 .9 的规定进行。

N 8.4.1.4 对本测试方法的修改,用于测试硬件,应按照 8.4 .10 的规定进行。

N 8.4.1.5 对本试验方法的修改,用于测试寒冷天气绝缘材料,应按 8.4.11 的规定进行。

N 8.4.1.6 对本测试方法的修改,用于测试纺织材料,应按照 8.4.8 的规定进行。

N 8.4.1.7 对本试验方法的修改,用于测试其他阻燃材料,包括反射条纹,应按照 8.4.9 的规定进行。

N 8.4.1.8 对本测试方法的修改,用于测试硬件,应按照 8.4.10 的规定进行。

N 8.4.1.9 对本测试手套测试方法的修改应按 8.4.12 的规定进行。

N 8.4.1.10 对本测试标志(包括转印膜)测试方法的修改应按照 8.4.13 的规定进行。

 8.4.2 标本。


8.4.2.1 每个五金件、护罩/头罩/巴拉克拉法帽、寒冷天气绝缘材料以及 8.4.2.2 和 8.4.2.3 中未列出的其他阻燃服装材料,只能对至少三个试样进行耐热性测试。

8.4.2.2 每件阻燃服装和护罩/头巾/巴拉克拉法帽织物的耐热性和耐热收缩性试验应至少进行三个试样。

8.4.2.3 多层材料系统或复合材料的每个可分离层应作为单独的层进行测试。


8.4.3 样品制备。


8.4.3.1 对于产品标签上标明的要洗涤的织物、防寒保温材料、护罩/罩子/巴拉克拉法帽材料,应按照 8.1.3 的规定,在洗涤和干燥的三个周期之前和之后对试样进行检测。

8.4.3.2 对于产品标签上指定要干洗的织物、寒冷天气保温材料、护罩/罩子/巴拉克拉法帽材料,应按照 8.1.4 的规定在干洗三个周期之前和之后对试样进行检测。

8.4.3.3 对于产品标签上指定要洗涤或干洗的织物、寒冷天气绝缘材料和护罩/罩子/巴拉克拉法帽材料,试样应在 8.1 .3 规定的三个洗涤和干燥周期之前和之后进行测试,或在 8.1.4 规定的三个干洗周期之前和之后进行测试。

 8.4.4 设备。


8.4.4.1 试验箱应为水平流动循环烘箱,其内部尺寸应最小,以允许试样悬挂,并且距离任何内箱表面或其他试样不小 于(2英寸)。

8.4.4.2 试验炉应符合ASTM F2894《使用热风循环烘箱评估材料、防护服和耐热设备的标准试验方法》的规定。
 8.4.5 程序。

8.4.5.1 测试程序应按照ASTM F2894的规定进行,并在8.4.5.1.1和8.4.5.1.2中作以下修改。

N 8.4.5.1.1 烤箱门保持打开状态不得超过 15 秒。

N 8.4.5.1.2 在制造商规定的情况下,所有针织试样均应使用可选的拉伸架。

 8.4.6 报告。


8.4.6.1 应报告每个试样的着火、熔化和滴落或分离情况。

8.4.6.2 应计算每个试样的宽度和长度尺寸变化百分比,并将结果报告为每个尺寸中所有三个试样的平均值。

 8.4.7 解释。


8.4.7.1 任何试样上任何着火、熔化、滴落或分离的迹象均构成性能不合格。

8.4.7.2 应使用两个维度的平均百分比变化来确定合格/不合格。

8.4.7.3 任何一个维度的不合格均构成整个样品的不合格。


8.4.8 测试阻燃服装和护罩/兜帽/巴拉克拉法帽纺织材料的具体要求。


8.4.8.1 每个试样应为 .) 基准,并应从用于制造服装的织物上剪下。

8.4.8.2 测试应按照 8.4.2 至 8.4.7 的规定进行。


8.4.9 测试其他阻燃服装和护罩/兜帽/巴拉克拉法帽、材料(包括反光条纹)的具体要求。


8.4.9.1 试样长度应为 (6英寸),但服装中使用的纺织品长度小于 .)的除外,其长度应与服装中使用的长度相同。

8.4.9.2 试样宽度应为 .),但纺织品或反光条纹的宽度小于 . 用于服装项目。

8.4.9.3 用于调理的样品应包括缝在100%芳纶材料上 的材料[深蓝色染 色,以平行条带的形式染色。

8.4.9.3.1 除反光条纹外,试样应在试验前从镇流材料上取下。


8.4.9.3.2 试样应放置在烘箱中,试样的长尺寸应平行于烘箱侧面。

8.4.9.3.3 反光条纹试样应放置在烘箱中,条纹应平行于烘箱侧面。

8.4.9.4 试验应按照8.4.2至8.4.7的规定进行,不得测量热收缩率。


8.4.10 测试硬件的具体要求。


8.4.10.1 至少应测试三个完整的硬件项目。

8.4.10.2 硬件不得调理。

8.4.10.3 受热后对硬件状况的观察应限于点火。

8.4.10.4 硬件应在从烘箱中取出后 10 分钟内评估其功能。

8.4.10.5 试验应按照8.4.2至8.4.7的规定进行,不得测量热收缩率。


N 8.4.11 测试寒冷天气绝缘材料的具体要求。


N 8.4.11.1 用于洗涤或干洗调节的样品应通过切割( 20 in. .)面板的寒冷天气保温材料。应在寒冷天气绝缘材料的周边缝制符合本标准所有要求的 类似尺寸的 阻燃织物的布片,以使棉絮面被织物覆盖。

N 8.4.11.2 经过洗涤或干洗处理后,应从调节板的寒冷天气绝缘材料层中取出三个尺寸 为( .)的试样。

N 8.4.11.3 试验应按照 8.4.2 至 8.4.7 进行,不得测量热收缩率。


N 8.4.12 测试手套的具体要求。


8.4.12.1 标本应包括完整的手套。

N 8.4.12.2 应测试三个手套标本。

N 8.4.12.3 手套标本的尺寸应符合下列手部尺寸:

(1) 手长: (7.58 英寸)

(2) 手围: (7.58 英寸,9.15 英寸)

N 8.4.12.4 试样手套在测试前应按照 8.1.2 的规定进行调节。

8.4.12.5 然后应测量手套试样的尺寸。

N 8.4.12.5.1 手套标本的长度测量应从中指尖到手掌侧手套体末端。

N 8.4.12.5.2 手套标本的宽度测量值应为手指根部以下手掌侧 .)的宽度测量值。

N 8.4.12.6 手套体应填充 英寸)穿孔钠钙玻璃珠,并注意


将玻璃珠紧紧地塞进手套的手指和手套主体中。

N 8.4.12.6.1 珠子的总数 应均匀地分布在手指上。

N 8.4.12.6.2 网袋中应装满 珠子。

N 8.4.12.6.3 袋子应密闭,防止珠子溢出。

N 8.4.12.6.4 装满珠子的网袋应放在手套体内。

N 8.4.12.6.5 玻璃珠的温度应为

N 8.4.12.7 手套的开口应夹在一起,试样应通过夹子悬挂在烘箱中,使整个手套与任何烘箱表面或其他试样的距离不小 于(2英寸),并且气流平行于手套的平面。

N 8.4.12.8 试验箱应加热,试验温度计应稳定在 至少30秒。

N 8.4.12.9 在烘箱中暴露 5 分 2 秒后 ,应取下样品手套并使其冷却至少 2 分钟。

N 8.4.12.10 应检查试样是否有熔化和滴落、分离或着火的证据。

N 8.4.12.11 硬件应在从烤箱中取出后 10 分钟内评估其功能。

N 8.4.12.12 暴露在烘箱中后,还应按照 8.4.12.5 的规定测量手套试样的尺寸,以确定合格/不合格。

N 8.4.12.13 应计算试样宽度和长度尺寸变化的百分比。结果应报告为每个方向上所有三个样品的平均值。

N 8.4.12.14 测试应按照 8.4.2 至 8.4.8 中的说明进行。

N 8.4.13 测试标志的具体要求,包括转印膜。

N 8.4.13.1 标本应由标称的100%芳纶材料[海军 蓝]织物片上的 徽章或转印膜组成 在。

N 8.4.13.2 代表性标志或转印膜试样的尺寸应至少为 。及 .) 并应以通常用于附着在服装上的相同方式附着在单个织物上。应允许使用多个相邻的转印膜,以达到所需的最小面积。

N 8.4.13.3 试样应放置在烘箱中,试样的长尺寸应平行于烘箱侧面。

N 8.4.13.4 试验应按照 8.4 .2 至 8.4.7 的规定进行,不得测量热收缩率。

 8.5 人体模型测试。


8.5.1 应用。人体模型测试应适用于阻燃服装面料。

 8.5.2 标本。


8.5.2.1 应测试三个试样。

8.5.2.2 待测面料应用于构建ASTM F1930第8.3.2条《使用仪器化人体模型评估阻燃服装防火模拟的标准测试方法》中规定的标准服装设计。


8.5.3 样品制备。


8.5.3.1 对于在阻燃服装标签上标明的待洗涤服装,应按照8.1.3的规定,在洗涤和干燥一个周期后对试样进行检测。

8.5.3.2 对于阻燃服装标签上指定要干洗的服装,应按照8.1.4的规定在干洗一个周期后对试样进行检测。

8.5.3.3 对于在阻燃服装标签上标明要洗涤或干洗的服装,试样应在8.1.3规定的一个洗涤和干燥周期后,或在8.1.4规定的一个干洗周期后进行测试。

8.5.3.4 调理样品应为全套服装。

N 8.5.4 标准参考服装。当按照 8.5 .4 进行测试时,4.5 件 osy 服装的结果应在 30% 至 42% 的预测身体灼伤范围内,而 6 件 osy 服装的结果应在 16% 至 24% 的预测身体燃烧范围内,以测试服装是否符合本标准。

N 8.5.4.1 由4.5 osy和6 osy 93%可染色、低结晶度间位芳纶/5%对位芳纶/2%电感抗静电纤维制成的标准参考服装应按照8.5.4以六个月或更短的频率进行测试。

N 8.5.4.1.1 4.5 osy 参考服装应为平织 4.5 osy/ -0.2 osy 93% 可染色、低结晶度间位芳纶 百分比对位芳纶 百分比感应抗静电纤维片染成宝蓝色,无饰面。用于制作服装的织物应由 38/2/-5% 的棉支纱制成,并具有 66 个末端/-2 个末端 拾取器 的结构。

N 8.5.4.1.2 6.0 osy 参考服装应为素织 6.0 osy osy 93% 可染色、低结晶度间位芳纶 百分比对位芳纶 百分比感应抗静电纤维片染成宝蓝色,不涂饰。用于制作服装的织物应由 百分比棉支纱制成,并具有 67 个末端 、末端 挑、挑的结构。

N 8.5.4.2 实验室应保持服装样本测试和两种标准参考服装的测试方法一致。

 N 8.5.5 设备。


N 8.5.5.1 至少每年通过执行 ASTM F1930 第 10.3 节“阻燃服防闪光评估标准测试方法”中规定的原位吸收辐射能测试来验证系统响应

使用仪器化人体模型进行火灾模拟,具有以下规范。如果无法使用手持式辐射热源将传感器暴露在人体模型本身上,则可以使用延长线将电线从人体模型延伸到台式辐射热源。

(1) 每张数据采集卡至少应测试一个传感器。

(2)应使用辐射热源进行验证。

(3) 4000,8000 的暴露水平和 百分比) 应使用适当的 NIST(或等效)可追溯参考热通量传感器进行验证。

(4) 应使用下表来验证系统是否预测在指定范围内的烧伤:

(a) 表8.5.5.1 (a)应用于 百分比)暴露,

(b) 表8.5 .5 .1 (b)应用于 百分比)暴露。

(c) 表8.5 .5 .1 (c)应用于 百分比)暴露。

 8.5.6 程序。


8.5.6.1 试样应按照ASTM F1930《使用仪器化人体模型评估防火服的标准测试方法》进行测试,规格如下:

(1) 所有测试,包括校准,均应在 3.0 秒 ( ) 曝光下进行。

(2)平均入射热通量应为 (2.0 )( 百分比),具体如下:

(a) 应使用一秒至三秒的热通量数据来计算入射热通量。

(b) 数值曲线拟合函数不应仅用于根据所有传感器的平均值进行计算,以确定入射热通量。

(3) 验证系统响应是否足够,使得平均入射热通量大于或等于 1 秒标记处的裸校准暴露 期间。

表 8.5.5.1 (a) 可接受的热通量暴露和允许的二度烧伤时间预测表
 暴露

预测二度烧伤时间

二度烧伤时间的可接受范围
3800 39.3
3850 38.6
3900 38.0
3950 37.3
4000 36.7
4050 36.1
4100 35.6
4150 35.0
4200 34.5

8.5.6.2 在将服装样本放在人体模型上之前,人体模型应穿着 百分比)、平纹针织衫、100%纯棉内衣内裤和 (百分比)针织衫、100%纯棉短袖圆领T恤。

 8.5.7 报告。


8.5.7.1 应报告每个标本根据传感器覆盖的总表面积(不包括手和脚)预测的身体烧伤百分比。

8.5.7.2 应计算并报告所有标本的平均人体烧伤预测值。

表 8.5.5.1(b) 可接受的热通量暴露和允许的二度烧伤时间预测表
 暴露

预测二度烧伤时间

二度烧伤时间的可接受范围
7600 15.8
7650 15.6
7700 15.5
7750 15.4
7800 15.2
7850 15.1
7900 15.0
7950 14.8
8000 14.7
8050 14.6
8100 14.5
8150 14.4
8200 14.2
8250 14.1
8300 14.0
8350 13.9
8400 13.8

表 8.5.5.1(c) 可接受的热通量暴露和允许的二度烧伤时间预测表
 暴露

预测二度烧伤时间

二度烧伤时间的可接受范围
11,400 9.1
11,500 9.0
11,600 8.8
11,700 8.7
11,800 8.6
11,900 8.5
12,000 8.4
12,100 8.3
12,200 8.2
12,300 8.9
12,400 8.1
12,500 8.0
12,600 7.8

8.5.8 解释。预测的平均身体燃烧应用于确定服装面料的合格/不合格性能。


8.6 螺纹耐热性试验。


8.6.1 应用。线耐热性测试方法应适用于用于制造阻燃服装、护罩/兜帽/巴拉克拉法帽和刺绣以外的手套的每种类型的线。

8.6.2 标本。总共应作出三种不同的决定。


8.6.3 样品制备。


8.6.3.1 试样应按照8.1.2的规定进行调节后进行试验。

8.6.3.2 用于调节的样品应至少 为(4英寸)长。

8.6.4 程序。试样应按照 ASTM D7138 测定合成纤维熔化温度的标准测试方法进行测试

8.6.5 报告。应报告每个测试样品的合格/不合格结果。

8.6.6 解释。一个或多个未通过此测试的螺纹试样将构成螺纹类型的不合格性能。


8.7 标签印刷耐久性测试。


8.7.1 应用。该测试方法适用于阻燃服装、护罩/兜帽/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产品标签。

N 8.7.2 对本测试方法的修改,用于测试手套标签,应按照 8.7.7 的规定进行。

8.7.3 标本。应评估总共三种不同的标本标签。


8.7.4 样品制备。


8.7.4.1 对于待洗涤产品标签上标明的织物、防寒保温材料、护罩/罩子/巴拉克拉法帽材料,试样应按照 8.1.3 的规定在洗涤和干燥 100 次循环之前和之后进行检测。

8.7.4.2 对于产品标签上指定要干洗的织物、防寒天气保温材料、护罩/罩子/巴拉克拉法帽材料,试样应按照 8.1.4 的规定在干洗 100 次循环之前和之后进行检测。

8.7.4.3 对于产品标签上标明的要洗涤或干洗的织物、寒冷天气保温材料、护罩/罩子/巴拉克拉法帽材料,试样应在 8.1.3 规定的 100 次洗涤和干燥循环之前和之后进行测试,或在 8.1.4 规定的 100 次干洗之前和之后进行测试。

8.7.4.4 通过洗涤或干洗进行调理的样品应包括缝在符合第 7.1 节要求的正方形织物 样品上的标签。标签在平行条带中的距离不得小于 (2 英寸)。


8.7.5 程序。标本应由肉眼在 距离(12 英寸)处检查 其可读性,或视力校正为 20/20,以确定通过/失败。

8.7.6 报告。应报告每个测试样品的合格/不合格结果。

8.7.7 解释。一个或多个未通过此测试的标签试样将构成不合格。


n 8.7.8 测试手套标签的具体要求。


N 8.7.8.1 对于在阻燃手套标签上指定要清洗或干洗的手套,应在8.1.3规定的三个洗涤和干燥周期之前和之后,或在8.1.4规定的三个干洗周期之后对标本进行检测。

N 8.7.8.2 标本应包括贴有标签的完整手套。


N 8.8 防护手套阻燃性测试。

 N 8.8.1 应用。


N 8.8.1.1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手套材料。

N 8.8.1.2 对本试验方法的修改,用于测试小材料,应按 8.8 .8 的规定进行。

 N 8.8.2 标本。


N 8.8.2.1 每个被测试样应为至少 宽( .)× 长( .)的矩形。

N 8.8.2.2 试样应为实际手套结构中使用的复合材料,由每一层组成,所有层均按适当顺序排列。

N 8.8.2.2.1 每种复合材料应试验三个试样。

N 8.8.2.2.2 如果拟议的手套结构有缝合接缝,则应测试包含这些接缝的另外三个试样。接缝应沿 (6 英寸) 尺寸的方向。

N 8.8.2.3 在每次试验中,试样的正常外表面应暴露在火焰中。


N 8.8.3 样品制备。


N 8.8.3.1 试样应按照8.1.2的规定进行调节后进行试验

N 8.8.3.2 其他试样应在8.1.3规定的三个洗涤和干燥周期后,或8.1.4规定的三个干洗周期后进行测试,然后按照8.1.2的规定进行调节。

 N 8.8.4 设备。


N 8.8.4.1 试验设备应包括燃烧器、坩埚钳、支撑架、公用夹、秒表、丁烷气体、气体调节阀系统和测量秤。

N 8.8.4.1.1 燃烧器应为高温液化式费舍尔燃烧器。

N 8.8.4.1.2 秒表或其他计时装置应将燃烧时间测量到最接近的 0.1 秒。

N 8.8.4.1.3 丁烷应为商业级,纯度为99.0%或更高。

N 8.8.4.1.4 气体调节器系统应由控制阀系统组成,其输送速率设计用于在减压阀处的压力下 向燃烧器提供气体。减压阀处的火焰高度应调节,以产生 、 的压力。

N 8.8.4.2 应使用独立式火焰高度指示器协助调整燃烧器火焰高度。指示器应在燃烧器顶部上方标记 .) 的火焰高度。

N 8.8.4.3 应使用由直径为 .) 的框架和钢棒组成的试样支撑组件,以将试样支撑在 L 形位置,如图 8.8.4.3 所示。

N 8.8.4.4 试样的水平部分应不小 于(2英寸),垂直部分应不小于 .试样应在轻度张力下用弹簧夹固定在两端,如图 8.8.4.9 所示。

 N 8.8.5 程序。


N 8.8.5.1 应使用天平确定每个试样的重量,以达到试验前后的最接近 的重量。

N 8.8.5.2 燃烧器应点燃,试验火焰应调节至 .)的高度,气体开/关阀完全打开,供气完全永久关闭,

图 8.8.4.3 试样支撑组件。使火焰高度得到严密控制。 .) 高度应通过调整燃烧器底部的孔口来获得,使火焰顶部与标记的火焰高度指示器齐平:

N 8.8.5.3 将试样安装在支撑组件中时,应移动燃烧器,使折叠角的中间接触火焰,如图 8.8.4.3 所示。

8.8.5.4 燃烧器火焰应用于试样12秒。12 秒后,应移除燃烧器。

N 8.8.5.5 余火时间应以秒为单位,以最接近的0.2秒为单位,在燃烧器从火焰中取出后,试样继续燃烧。

N 8.8.5.6 应检查试样的每一层是否熔化或滴落。

N 8.8.5.7 每个被测样品应按照 8.1 .2 的规定进行第二次调节,然后称量至最接近 的 (

N 8.8.5.8 然后,应进一步检查试样的炭化长度。焦化长度应通过测量 8.8.5.8.1 至 8.8.5.8.4 中规定的穿过烧焦区域中心的撕裂长度来确定。

N 8.8.5.8.1 标本应纵向折叠,并用手沿一条线穿过烧焦区域的最高峰进行折痕。

N 8.8.5.8.2 应在试样或孔 中插入钩子。在烧焦区域 的一侧为钩子冲出的直径或更小。从试样与钢棒接触点的相邻外边缘开始,从下端进入 .) 。

N 8.8.5.8.3 钩子上应装有足够大小的砝码,使砝码和钩子加在一起应等于表8.8.5.8.3所要求的总撕裂载荷。适用于复合试样重量的确定炭长度的比载荷应如表8.8.5.8.3所示。

N 8.8.5.8.4 应轻轻地对试样施加撕裂力,方法是抓住与载荷相对的炭边缘的材料侧面,并将试样和重物抬离支撑面。撕裂的末端应在边缘上标记,并应沿未损坏的边缘进行炭化长度测量。

表 8.8.5.8.3 用于确定烧焦长度的撕裂砝码

在进行任何阻燃处理或涂层之前指定材料的重量

用于确定烧焦长度的总撕裂称重
68-203 0.1 0.25
 超过 203-508   0.2 0.5
 超过 508-780   0.3 0.75
 超过 780  超过 23.0 1.0

 N 8.8.6 报告。


N 8.8.6.1 应记录并报告每个试样的余火时间和焦化长度。

N 8.8.6.2 计算、记录和报告平均余火时间和焦化长度。

N 8.8.6.3 余火时间应记录并报告到最接近的 0.2 秒,焦化长度应记录并报告到最接近 的 (1/10 in.)。

N 8.8.6.4 应记录和报告每个试样的熔化或滴落情况。

N 8.8.6.5 消费百分比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哪里:

原始预处理砝码

测试后 24 小时的调节体重

N 8.8.6.5.1 应记录并报告每个标本的消耗百分比,精确到0.1%。平均消耗百分比应计算、记录并报告到最接近的 0.1%。

N 8.8.7 解释。合格或不合格的表现应基于任何观察到的熔化或滴落、平均余火时间、平均炭化长度和平均消耗百分比。


N 8.8.8 测试小材料的具体要求。


N 8.8.8.1 附着在手套外层的试样不少于三个。

N 8.8.8.2 试样应附着在手套外层,使物品的暴露以支撑杆为中心,沿试样垂直和水平延伸的等面积。

N 8.8.8.3 测试应按照 8.8.4 至 8.8.6 的规定进行,但不得测量炭的长度和消耗百分比。


附件A 解释性材料


附件 A 不是本 NFPA 文件要求的一部分,但仅供参考。本附件载有解释性材料,编号与适用的案文段落相对应。

A.1.2.1 用户应注意,非阻燃衣物会因着火和在接触火后继续燃烧而造成严重烧伤。

工业环境中的多种火灾类型都可能产生短时间的热暴露。这些包括但不限于蒸气云火灾、喷射火焰、液体火灾(泳池火灾或流动液体火灾)、固体火灾(固体材料火灾或粉尘火灾)或仓库火灾。 A.1.2.2 本标准第 8 章中的测试要求并非旨在确定涉及可能暴露于化学火灾情况的人员的工作环境限制,而是旨在确定材料性能。

应告知用户,如果出现异常情况,或者如果有滥用或损坏防护服的迹象,或者如果未经防护服制造商授权进行修改或更换或添加配件,则保护范围可能会降低。

应告知用户,根据本标准的要求,新防护服的防护性能可能会随着产品的磨损和老化而变化。

A.1.2.3 本标准不设计用作采购规范。在可行的情况下,它是根据所需的性能准备的,尽可能避免设计限制。买家应指明部门对物品的要求,如颜色、标记、封口、口袋和装饰图案。本标准中规定的测试不应被视为定义或建立所有火灾环境保护的性能水平。

A.1.3.2 负责消防活动的组织应使用专门为这些活动设计的防护服和设备。适用标准包括:

(1) NFPA 1971,结构消防和近距离消防防护组合标准

(2) NFPA 1977,野外消防防护服和设备标准

负责危险材料紧急情况的组织应使用专门为这些活动设计的防护服和设备。适用标准包括:

(1) NFPA 1991,危险材料紧急情况和化生放核恐怖主义事件的蒸汽保护集成标准

(2) NFPA 1992,危险材料紧急情况下的液体防溅防护套装和服装标准

负责紧急医疗行动的组织应使用专门为这些活动设计的防护服和设备。适用标准是NFPA 1999。

A.3.2.1 已批准。美国国家消防协会不批准、检查或认证任何装置、程序、设备或材料;它也不批准或评估测试实验室。在确定装置、程序、设备或材料的可接受性时,具有管辖权的当局可以根据是否符合NFPA或其他适当标准来接受。在没有此类标准的情况下,该机构可能会要求提供正确安装、程序或使用的证据。具有管辖权的当局还可以提及与产品评估有关的组织的清单或标签做法,从而能够确定是否符合清单所列物品当前生产的适当标准。

A.3.2.2 具有管辖权的机构(AHJ)。“具有管辖权的机构”或其首字母缩略词AHJ在NFPA文件中被广泛使用,因为司法管辖区和审批机构各不相同,其职责也各不相同。在公共安全是首要的情况下,具有管辖权的当局可以是联邦、州、地方或其他地区部门或个人,例如消防队长;消防元帅;消防局、劳动部门或卫生部门的负责人;建筑官员;电气检查员;或其他具有法定权限的人。出于保险目的,保险检验部门、评级机构或其他保险公司代表可能是具有管辖权的当局。在许多情况下,财产所有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承担具有管辖权的当局的角色;在政府设施中,指挥官或部门官员可能是具有管辖权的当局。

A.3.2.4 列入名录。对于与产品评估有关的每个组织,识别所列设备的方法可能有所不同;一些组织不承认所列设备,除非它也被贴上了标签。具有管辖权的当局应利用上市组织采用的系统来识别上市产品。

A.3.3.6 寒冷天气绝缘材料。绝缘材料的示例包括单独的纺织棉絮或附着在面巾上的棉絮。例如,由两层组成的绝缘材料被组合两层的附件视为不可分离。绝缘材料可能有也可能没有面巾。寒冷天气绝缘材料通常在服装内提供,使其覆盖面积与覆盖穿着者身体的大部分服装面积重合。

本标准中定义的寒冷天气绝缘材料不排除使用中间层来防止热危害。

寒冷天气的绝缘材料不是衬布(见3.3.23,衬布)。

N A.3.3.10 会徽。标志可以包括转移膜,即通过加热施加施加到织物上的薄膜。

A.3.3.11 织物。如果服装由多个不可分离的层(例如外层和寒冷天气绝缘材料)构成,则织物旨在指这些层的复合材料,以便进行测试。

N A.3.3.12 火灾。火灾是燃烧的结果,或快速氧化(燃烧)的化学过程,需要点火源、易燃物质或燃料以及氧气(通常来自空气)。在工业环境中,各种事件可能导致不同的火灾。“喷射”火灾通常由加压易燃材料的管线断裂或破裂引起。这些火灾可以产生定向的“射流”或“耀斑”,它们可以将火焰投射到相当长的距离内,具体取决于源的特性,并燃烧直到燃料耗尽或断裂被隔离。游泳池或流动的游泳池火灾是由溢出物和易燃液体泄漏的点燃引起的。大小和强度取决于所涉及的材料量,通常从水池表面向上延伸。这些火灾也会持续到燃料耗尽,泄漏源被隔离。闪光或蒸气云火灾是由易燃气体或可燃的细碎颗粒(例如煤尘或谷物)的释放或存在引起的,这些颗粒的浓度高于化学品的爆炸下限。闪火特性取决于气体或蒸气云的大小和当地条件。点燃时,火焰前沿可以以火球的形式向外扩展,也可以由外部对流(风)驱动。火球或火焰锋的能量相对于辐射热的影响显着扩大了释放气体周围的危险区域。


A.3.3.13 阻燃性。阻燃性可以是材料的固有特性,也可以通过特定处理赋予。


A.3.3.17.2 一次性服装。什么构成“使用”将由服装制造商定义。单次使用可能包括拆包、穿戴或穿戴。在没有任何制造商的具体信息的情况下,一次“使用”应被视为任何一次性穿着的服装。

N A.3.3.23 衬布。外层和内层符合本标准的织物要求。衬布的例子是用于加固裤子腰带的织物层或工作服的闭合翻盖内使用的饰面织物。衬布材料不会接触穿着者的皮肤或内衣。

A.3.3.28 产品标签。产品标签不是认证机构的标签、符号或识别标志;但是,认证组织的标签、符号或识别标志可以附加到产品标签上,也可以是产品标签的一部分。

N A.3.3.34 火灾造成的短期热暴露。本标准规定了对服装的最低要求,这些服装提供有限的保护,防止短期热暴露于火灾,目的是限制对逃离或遇到意外危险暴露于火灾的人员的潜在伤害。请参阅 NFPA 2113 中规定的关于这些布料的选择、保养和维护的要求。

A.4.1.5 NFPA偶尔会收到投诉,称某些消防和紧急服务防护服或防护设备可能带有标签,错误地表明它们符合NFPA标准。要求在产品标签上或旁边放置认证机构的标记有助于确保购买者可以通过独立的第三方认证轻松确定相应产品的合规性。

A.4.2.1 核证机构应具有足够广泛的利益和活动,以便特定商业合同的丧失或授予不会成为该机构财务状况的决定性因素。

A.4.2.5 涉及认证计划的合同条款应包含以下条款,告知制造商如果要求发生变化,应通过涉及所有当前所列产品的合规审查计划,在规定的生效日期之前使产品符合新要求。

如果没有这些条款,认证机构将无法迅速采取行动保护其名称、商标或声誉。如果没有这些合同条款和支持它们的行政手段,产品安全认证计划将是有缺陷的。

A.4.2.9 调查程序是有效和有意义的产品安全认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行任何重大测试之前,应对提交给该机构的产品进行初步审查。

在使用实验室手册、表格数据表、记录在案的校准和校准程序、性能验证、能力验证和员工资格培训计划方面,应遵循良好做法。

A.4.2.11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视察应包括对生产试验的见证。对于某些产品,认证机构检验员应从生产线上抽取样品,并提交给主要实验室进行复查测试。对于其他产品,可能需要在公开市场上购买样品进行测试。

A.4.2.15 有关召回计划的更多信息和指南,请参阅 21 CFR 7 C 子部分。

A.4.4.1.3 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 - 基础和词汇,定义了质量术语和概念。它概述了整个 ISO 9000 系列的内容和用途。该系列质量体系要素的有用交叉参考可在 ISO 9000 的附录 A 中找到。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 - 要求,用于要评估的质量体系涵盖一家公司流程的多个阶段。它规定了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维修的质量体系要求。

A.5.1.1 购买者可能希望在采购规格中加入一项要求,要求在防护服物品上放置一个受保护的位置,其中包括某些信息,如制造日期、制造商名称和防护服物品识别号,以减少标签退化的机会,并作为备用信息来源,以帮助跟踪防护服物品或在调查期间。
 A.5.1.4 见A.4.1.5。

A.5.2.1 所需资料可通过适当的电子链接或随附每件衣物包装的印刷资料提供。

A.5.2.2 防护服尺寸的选择直接关系到防护服的 正常使用能力。在石化行业等职业中,合适的贴合度和功能直接关系到佩戴者执行指定工作的能力。合适的问题与受伤风险直接相关。限制运动的防护服会导致效率下降,并可能促进伤害和疾病。适当的尺寸是一个人执行通常涉及生死攸关的任务的能力的一个因素。当穿着额外的安全设备或其他服装时,防护服必须合身才能正常工作。此外,阻燃衣物尺寸的选择直接影响到在阻燃衣物与安全设备或其他防护服物品有接口的区域保持适当的保护。ASTM F1731,消防和救援服务制服和其他热危害防护服的身体测量和尺寸标准实践,在为技术操作选择防护服时可能会很有用。ASTM F1731 主要涉及阻燃服装的尺寸加工过程;但是,所描述的技术可用于选择本标准中涉及的防护服。所需信息可以通过使用合适的电子链接或随附的印刷资料提供,每件服装都随附。

N A.6.2.1 如果衬垫材料独立地满足第 7 章中的适当织物要求,包括 7.1 .1 的传热性能和 7.1.5 的整体闪火性能,则允许单独佩戴可拆卸的衬垫。如果衬里包含未根据 7.1.1 和 7.1.5 评估的寒冷天气绝缘材料,并且未通过 7.1 .3 中的耐热收缩性要求,则制造商必须按照 5.1.13 中的规定对衬垫进行标记,并提供不允许在没有外层的情况下单独佩戴衬垫的设计。这可以通过衬衫、裤子和工作服的封闭区域没有封闭装置来证明。

N A.7.1.2.1 如果服装外侧附有非阻燃标志,则最多应为5个,其中没有单个标志覆盖面积大 于( )或所有这些标志的总面积大于

NA.7.1.5.2 第7.1.5.2款不适用于雨衣。

N A.7.3 钩扣和绒毛紧固件被认为是基于织物的部件。

A.8.1.3 Tergitol 15.S.9 可从 Union Carbide 获得。偏硅酸钠可从Tilly Chemical Co.获得,商品名为Metso 2048 beads,无水偏硅酸钠。三聚磷酸钠可从 Tilly Chemical Co. 获得,商品名为 Amoto。硅氟化钠可从UNX Chemical Co.获得,商品名为Sourcide。可以使用具有等效化学成分和浓度的其他来源的材料来代替此处列出的洗衣化学品。

Milnor 30015C6M-AAC 型是合适的工业洗衣机的一个例子。可以使用等价物。

合适的工业滚筒式干衣机的一个例子是 Huebsch Originator,型号 37CSH。可以使用等价物。

A.8.1.3(2) 两个无化学品循环旨在去除试样上的任何残留物。

N A.8.3.11.1 该试验旨在证明特定标志技术的阻燃性。应应用代表性标志的测试来证明特定标志技术的功效。


附录 B 用于评估阻燃服装、护罩/头巾/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的特性


本附件不是本NFPA文件要求的一部分,但仅供参考。

B. 1 测试特性和方法。表 B. 1 描述了用于评估阻燃服装、护罩/头巾/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的测试特性和方法。许多附加属性可用于评估本标准中不需要的阻燃服装、护罩/头巾/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表 B. 1 还列出了这些附加特性、推荐的测试方法及其建议的应用。


表 B. 1 阻燃服装、护罩/头巾/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的性能特性和附加评价特性
 物业(科号)  引用的测试方法
测试方法说明

测试方法的应用
 强制性测试

传热性能 (HTP)

方法出现在第 8.2 节中。

150 毫米(6 英寸)方形织物试样

放置在试样架上

水平悬挂试样

超过两个 Meker 燃烧器和一个辐射点

面板。热源和火焰源是

调整以提供暴露热量

通量 cal/cm² .秒)。一个

含铜的加权传感器

量热仪放置在顶部

试样并测量热量

通过试样转移。一个水-

试样之间的冷却快门

热源抽出开始

曝光。该测试测量

连续的时间量

加热以突破热能

电阻(使用任意标准

通过试样的热量导致

二度烧伤)。这次是

乘以暴露热通量

提供 HTP 评级。HTP 等级是

用传感器测量

与试样“接触”和

“间隔”6 毫米(/4 英寸)距离

标本。请注意,此测试方法

不会导致烧伤

预测。热量残留在

测试样品未计算在内,其中

否则将有助于

预测皮肤烧伤。

该测试是非稳态的量度

服装传热性能,

裹尸布/兜帽/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

材料。HTP 测试使用

具有代表性的暴露热通量

JP4(喷气燃料)池火灾环境。

NFPA 2112 要求试样具有

HTP 等级

)或更多,当测量时

“接触”,模拟直接接触

皮肤,和 /或

当测量“间隔”时更多,

模拟皮肤之间的气隙

和服装材料。更高的HTP

额定值表示更好的非稳态

本次测试的传热性能

但与改进无关

预测皮肤烧伤表现。

阻燃性

ASTM D6413标准;按照商业洗涤程序或干洗(100 次循环)进行洗涤和烘干(第 8.3 节)

.

将试样放置在支架中,该支架是

垂直悬挂在

(11/2 英寸)高甲烷燃料火焰。

放置 标本。

放入火焰中 12 秒。后

暴露在火焰中,量

试样的时间

继续燃烧(余火)是

记录。烧伤的长度或

然后通过以下方式测量字符长度

在试样上附加重物,并且

测量撕裂的长度

燃烧线。观察结果是

记录是否有任何熔化和滴落

被观察到。样品在此进行测试

前后的方式

100 次洗涤/烘干循环或 100 次烘干
 清洁周期。

该测试用于确定织物点燃的难易程度以及点燃后继续燃烧的难易程度。为了通过 NFPA 2112 ,材料的平均余火时间不能大于 2 秒,炭化长度不能大 于 (4 英寸),或任何熔化滴落。

表B.1续
 物业(科号)  引用的测试方法
测试方法说明

测试方法的应用

耐热性(7.1.4/第7.3

方法出现在第 8.4 节中;按照商业洗涤程序或干洗进行洗涤和烘干(3个周期)

用于热收缩的曝光也用于测量耐热性。不需要满足热收缩要求的织物或服装组件可以是 152 毫米(6 英寸)见方的试样。暴露 5 分钟后,检查标本是否有熔化和滴落、分离或着火的证据。表现出这种行为的标本未通过测试。该测试也适用于硬件项目。

该测试测量服装、护罩/兜帽/巴拉克拉法帽以及手套织物和组件对短时间热暴露在火灾中可能发生的高温的反应。该测试的目的是防止在暴露于高温时容易点燃、熔化和滴落或分离的材料或组件用于服装、护罩/头巾/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
 人体模型测试 (7.1.5)

ASTM F1930标准;按照商业洗涤程序或干洗(1 个周期)进行洗涤和烘干(第 8.5 节)

面料被制成标准化的工作服设计,并放置在穿着棉质内衣的仪器人体模型上。人体模型受到平均( 2.0 cal - sec)的整体火焰和热暴露,持续 3 秒。嵌入人体模型皮肤的传感器可以预测该特定位置是否会发生二度或三度烧伤。计算机程序确定身体中遭受二度或三度烧伤的百分比。

该测试提供了对面料在标准化工作服设计中表现的总体评估。NFPA 2112 要求身体烧伤预测为传感器覆盖的表面积的 50% 或更少(不包括手和脚)。较低的身体烧伤预测百分比表明织物提供了更好的保护。

螺纹熔化阻力(第 7.2 节)

FTMS 191A、1534(第 8.6 节)

将用于缝制阻燃服装、护罩/头巾/巴拉克拉法帽或手套的一小段线放入装有有机溶剂的烧瓶中并加热。(溶剂提取会干扰测试的物质。接下来,将提取的螺纹段放入缓慢加热螺纹的装置中。螺纹开始熔化的温度就是熔化温度。

阻燃服装、护罩/兜帽/巴拉克拉法帽和手套中使用的线必须承受高达 的温度。如果熔化温度低于 ,则螺纹未通过测试。温度 , 与耐热性测试一致。

标签易读性(第 7.4 节)

方法出现在第 8.7 节中;按照商业洗涤程序或干洗(100 次循环)进行洗涤和烘干

包含所需产品信息的样品标签经过 100 次洗涤/干洗或干洗循环,然后检查其易读性。

此要求检查标签的耐久性。在此测试之后,标签必须在至少 (12 英寸) 的距离内保持清晰可辨。

表B.1续
 物业(科号)  引用的测试方法
测试方法说明

测试方法的应用
 织物重量  ASTM D3776标准

使用实验室天平称量已知的特定织物区域。测量的织物重量除以织物的面积。这产生了以盎司/平方码为单位的织物重量。

织物重量通常用于参考材料。
 材料爆破强度  ASTM D3787标准

该测试测量针织或弹力机织织物爆裂所需的力。材料试样被夹在膜片上,膜片充气直到试样爆裂。织物爆裂的压力就是爆裂强度。

爆破强度是衡量针织织物被坚硬的圆形物体穿透的难易程度的指标。较高的爆破强度表明织物的抗爆裂性更强。

洗涤色牢度

AATCC 61;换色程序

织物样品经受受控的洗涤和干燥条件。曝光后,将材料样品的颜色与指示颜色变化程度的色标表进行比较。色标等级范围从 1 级(颜色变化)到 5 级(可忽略不计或没有变化),增量为 0.5。

洗涤色牢度评估织物在暴露于洗涤和干燥后发生的颜色变化或褪色量。具有高色标等级的织物更能抵抗洗涤中的颜色变化。


表B.

 物业(科号)  引用的测试方法
测试方法说明

测试方法的应用

干洗色牢度
 AATCC 132号

织物样品经过受控的干洗条件。曝光后,将材料样品的颜色与指示颜色变化程度的色标表进行比较。色标等级范围从 1 级(颜色变化)到 5 级(可忽略不计或没有变化),增量为 0.5。

干洗色牢度评估织物暴露于干洗溶剂后发生的颜色变化或褪色量。具有高色级等级的织物在干洗中更能抵抗颜色变化。
 璀璨的色牢度  AATCC 8 认证

在这种测试方法中,将织物样品放在设备中,靠着白色转印布。该设备将织物摩擦到转印布上。转移到白色转印布上的颜色量通过 1 至 5 级的等级以 0.5 的增量进行评估(类似于洗涤色牢度)。

耐色牢度是通过摩擦或磨损从织物上转移的颜色或染料量的量度。具有高色阶等级的织物更能抵抗因磨损而产生的摩擦而失去颜色。

耐光牢度,连续氙弧灯曝光
 AATCC 16, 可选

使用水冷氙弧灯将织物样本放置在天气计中,模拟强烈暴露在阳光和湿度下。暴露测试总共进行两周。曝光后,将织物与指示颜色变化程度的色阶表进行比较。色阶等级范围从 1 级到 5 级,增量为 0.5(类似于洗涤色牢度)。

耐光色牢度是衡量织物因长时间暴露在光线下而造成的颜色损失量的指标。具有高色标等级的织物在暴露在室外光线下时更耐褪色。
 接缝效率  ASTM D1683标准

接缝强度的测量方式与织物拉伸强度相同。在该测试中,将服装接缝试样放置在拉伸试验机的两个夹具之间,并沿垂直于接缝线的方向拉动,直到其断裂。断缝的力可以与织物本身的断裂力相提并论。也可以报告试样中断裂的位置。

接缝效率将接缝的强度与其连接的织物进行比较。接缝强度越高,表示接缝越强;然而,与缝合或接缝区域相比,织物断裂的接缝比织物本身更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