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IRIS 300MG/30ML FOR INFUSION(需事审)
Eculizumab是一种补体抑制剂,一种重组拟人化IgG2/4k 单株抗体,由鼠源骨髓细胞培养产生并由标准生物处理技术纯化。 Eculizumab含有来自人类IgG2序列与人类IgG4序列的人类固定区以及植入人类架构区轻链与重链变异区的鼠源互补决定区。 Eculizumab由两条448个胺基酸重链与两条214个胺基酸轻链组成,分子量大约为148 kDa。
舒立瑞的主成分eculizumab是一种单株抗体,此抗体能与补体蛋白C5有高度亲和性的结合,从而抑制C5断裂成C5a与C5b,并防止末端补体复合物C5b-9的产生。舒立瑞会抑制PNH病人末端补体媒介之血管内溶血,且能抑制aHUS病人补体媒介之血栓性微血管病(TMA)。
1. 治疗阵发性夜间血红素尿症(PNH)病人。说明:Soliris治疗需要输血或曾有血栓并发症的病人。
2. 治疗对血浆治疗反应不佳之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症候群(aHUS)病人。说明:过去一星期内接受至少4次血浆治疗后血小板计数低于正常值的病人。
使用限制:舒立瑞不可以用于治疗Shiga toxin E. coli相关的溶血性尿毒症候群的病人。
舒立瑞疗法如下: 头4周每周给予600 mg,接着1周后给予第5次剂量900 mg,然后每2周给予900 mg。舒立瑞应按照建议剂量疗法的时间点或在这些时间点前后两天内给药。
aHUS建议剂量疗法:
对于18岁以及18岁以上病人,舒立瑞疗法如下: 头4周每周给予900 mg,接着1周后给予第5次剂量1200 mg,然后每2周给予1200 mg。 18岁以下病人的建议剂量详见仿单表一。
给药
限用静脉输注给药
不可直接静脉推入或快速静脉打入。
成年病人应以超过35分钟的时间经由重力输注、针筒帮浦或输液帮浦等方式静脉输注投与舒立瑞稀释液,儿科病人则应以1-4小时的时间经由重力输注、针筒帮浦或输液帮浦等方式静脉输注投与舒立瑞稀释液。舒立瑞混合稀释液在2-8°C以及室温下可放置24小时不会变质。
PNH病人静脉注射维持剂量为每2周900mg,第26周观察到之eculizumab血清最大浓度(C max )平均值±SD为194 ± 76mcg/mL,谷浓度(C trough )为97 ± 60mcg/ml。 aHUS病人每2周静脉注射维持剂量为1200mg,第26周观察到平均值±SD谷浓度为242±101 mcg/mL。
在开始eculizumab治疗4周后达到稳定状态,在所有适应症研究中累积比率约为2倍。群体药物动力学分析显示,在600mg至1200mg剂量范围内,eculizumab的药物动力学呈现剂量线性而与时间无关,个体间变异性为21%至38%。
分布
典型70kg病人的eculizumab分布容量为5L 至8L。
排除
eculizumab的半衰期约为270小时至375小时。血浆置换或输注使eculizumab的清除率增加约250倍,并将半衰期减少至1.26小时。当舒立瑞给予接受血浆交换或输注的患者时,建议补充剂。
静脉内免疫球蛋白(IVIg)治疗可能干扰单株抗体(例如eculizumab)的内体新生儿Fc受体(FcRn)再循环机制,从而降低
血清eculizumab浓度。 在用IVIg治疗的病人中,没有用eculizumab进行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2. 除非延后给予舒立瑞疗法的危险性远大于出现脑膜炎球菌感染的危险性,否则禁用于最近未施打奈瑟氏菌脑膜炎疫苗者。
1. 进行舒立瑞治疗的病人,曾有过发生危及性命与致死性脑膜炎球菌感染症的案例。脑膜炎球菌感染若未被察觉及早治疗,可能迅速发展到危及性命或致死的程度。
2. 应遵守传染病防治咨询委员会预防接种组(ACIP)对脑膜炎预防注射的最新建议给予补体缺乏病人接种脑膜炎球菌疫苗。
3. 除非延后给予舒立瑞疗法的危险性远大于出现脑膜炎球菌感染的危险性,否则应安排病人接种脑膜炎球菌疫苗2周后,再施打第一剂舒立瑞。
4. 疫苗接种降低但不能消除脑膜炎球菌感染的风险。需监测病人是否有脑膜炎球菌感染的早期病征,若怀疑受到感染应立即进行评估。
1. 曾有以舒立瑞治疗的病人发生危及性命及致死性脑膜炎球菌感染。使用舒立瑞的病人容易得到严重脑膜炎球菌感染(败血症及/或脑膜炎)。
2. 应密切监测病人是否有脑膜炎球菌感染的早期病征与症状,若怀疑受到感染应立即进行评估。脑膜炎球菌感染若未被察觉及早治疗,可能迅速发展到危及性命致死的程度。正在治疗严重脑膜炎球菌感染的病人应停用舒立瑞。
将舒立瑞置于原始包装盒内,在2-8°C温度下冷藏避光贮存直至使用时。
若置于原包装盒内在控制的室温下(不可高于20℃)只可存放单次3天。若外包装盒上有效期限已过期,请勿使用。
请勿冷冻与摇晃。
8.2.10 依库珠单抗(如Soliris)(101/4/1、102/10/1、108/6/1、108/9/1)
1.用于阵发性夜间血红素尿症患者:(108/6/1)
(1)阵发性夜间血红素尿症患者且PNH granulocyte clone size经两种抗体确认大于5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使用:
I.有溶血性贫血,血红素浓度至少有两次检测数值低于7g/dL或有心肺功能不全症状(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 Class III或IV)且血红素浓度低于9g/dL,并须长期大量输血(3个月内至少输血6个单位以上)。须排除其他原因引起之贫血,包括缺铁性贫血或出血等。
II.有发生危及生命之虞之血栓并导致明显器官功能受损者,但须排除其他已知原因引起之血栓。
i.任何位置之动脉血栓。
ii.重要部位之静脉性血栓,包括脑部静脉、静脉窦、上下腔静脉、近端深部静脉、肝静脉或肝门静脉血栓等。
III.发生因血管内溶血导致的进行性肾功能衰竭(serum creatinine大于2.0 mg/dL),且无法以其他原因解释者。
(2)排除有高危险之骨髓化生不良症候群(RAEB-1或RAEB-2)的病患。
(3)新个案需经专家小组特殊专案审查核准后使用,每次申请期限为6个月。
(4)每6个月须重新评估治疗结果。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不予同意使用。
I.接受治疗的患者用药后病情没有改善者(LDH超过正常值上限的1.5倍或最近3个月内输血多于2个单位)。
II.PNH粒细胞克隆大小≤50%。
III.发生严重再生不良性贫血者。 (102/10/1)
◎附表三十之一:全民健康保险使用阵发性夜间血红素尿症治疗药品eculizumab特殊专案审查申请表
◎附表三十之二:阵发性夜间血红素尿症患者事前申请Soliris (eculizumab)用药检附资料查检表
2.用於非典型性尿毒溶血症候群(Atypical Hemolytic Uremic Syndrome, aHUS)病人:(108/6/1、108/9/1)
(1)定义:
非典型性尿毒溶血症候群为突然发生急性肾衰竭、急性溶血性贫血及低血小板(<150,000/μL)符合尿毒溶血症候群诊断,且不合并严重ADAMTS13功能欠损、分泌类志贺氏毒素大肠杆菌(shiga- like toxin-producing E. coli, STEC)感染、肺炎链球菌感染,且未具有相关并存疾病、药物相关或其他等条件(coexisting diseases/conditions)者。少数也有可能因补体调节异常而产生非典型性尿毒溶血症候群,得视病患各别的情况由专家会议仔细评估及排除典型性尿毒溶血症候群的可能。
(2)治疗对血浆治疗反应不佳之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症候群(aHUS)病人,且同时符合下列Ⅰ~Ⅲ之全部条件。
I.病人最近一周已进行至少4次的血浆置换或血浆输液治疗,仍出现血小板数< 150,000/μL,且比最近一次(须至少一个月前)TMA之前之3次血小板数平均值低至少25 %;若无法取得之过去之血小板检验数值,则最进一次发病时之血小板数值须? 75,000/μL,且病患最近一周已进行至少4次的血浆置换或血浆输液治疗,仍出现血小板数? 100,000/μL。
II.LDH大于正常上限值(> upper limit of normal (ULN)),或病人持续接受血浆置换治疗,而LDH于最近一次发病时至少超过正常上限值。
III.血清肌酸酐(creatinine)大于或等于年龄之正常上限值(? ULN for age),或因急性肾衰竭须要紧急透析治疗之病人。
(3)符合尿毒溶血症候群诊断且排除以下情况:
I.「典型性尿毒溶血症候群」
II.「次发性非典型性尿毒溶血症候群」,与下列情形相关者:
i.流感
ii.肺炎链球菌感染
iii.分泌类志贺氏毒素大肠杆菌(shiga-like toxin-producing Escherichia coli)感染
iv.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
v.mHELLP(溶血性贫血、肝酶升高和血小板低)综合征
vi.使用中药物,如calcineurin inhibitors、化学治疗、血小板抑制剂、口服避孕药等
vii.其他血栓性微血管病(thrombotic microangiopathy),包括恶性高血压(malignant hypertension)、抗磷脂质症候群(antiphospholipid syndrome)、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
viii.Cobalamin C欠损相关之尿毒溶血症候群
(4)病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Ⅰ、Ⅱ、Ⅲ及Ⅳ-Ⅷ至少一个器官侵犯时,属于重症。只有重症才需要使用血浆置换术或eculizumab治疗(但使用eculizumab之前,仍需符合前述最近一周已进行至少4次的血浆置换或血浆输液治疗反应不佳等条件):
I.溶血性贫血(Hb低于10.0g/dl)
II.血小板减少(血小板低于150,000/μL)
III.血清LDH升高(高于各医院检验室之正常值)
IV.急性肾衰竭(成人AKI第2期以上,儿童请参考表1)
V.脑血管病变(例如脑中风等)
VI.心脏障碍(例如缺血性心脏病、心衰竭)
七、呼吸障碍(很合能力200mmHg < PaO2/FiO2 ≤ 300mmHg + PEEP或CPAP≧ 5cmH2O)
VIII.缺血性肠炎、小肠破裂
表1急性肾衰竭定义
病期1 血清肌酸酐(Cr)基准值之1.5-1.9倍,尿量6-12小时量低于0.5ml/公斤体重/小时
病期2 血清肌酸酐(Cr)基准值之2.0-2.9倍,尿量12小时以上低于0.5ml/公斤体重/小时
病期3 血清肌酸酐(Cr)基准值之3倍以上且血清肌酸酐≧4.0mg/dl,且开始肾脏替代疗法,在18岁以下则eGFR<35ml/min/1.73m2,尿量24小时以上<0.3ml/公斤体重/小时或12小时以上无尿
*KDIGO 急性肾损伤临床实践指南。肾脏国际增刊 2012:2:1-138
(5)用药禁忌
I.病人有严重之脑膜炎球菌(Neisseria meningitis)感染
II.病人未施打过脑膜炎球菌疫苗,除非目前病情之权重高于脑膜炎感染之风险
(6)需检送基因检测报告经专家小组特殊专案审查核准后使用,每24周须重新申请,必要时得请照护病人之医师专案报告。 (108/9/1)
(7)使用eculizumab治疗aHUS之退场机制:
I.Eculizumab治疗有效及无效定义,如下:
i.治疗有效定义:病人经使用eculizumab 6个月,其血栓性微血管病变获得控制(指控制的定义为至少两次检验,间隔超过一个月,血小板回复正常≧150,000/mm3,血红素回复正常, LDH下降至正常值下限,持续呈现器官血栓性微血管病变)。
ii.治疗无效定义:病人经使用eculizumab 6个月,无法使血栓性微血管病变获得控制(控制的定义如上);但须排除剂量不足或药物经由尿液流失特别是并发肾病症候群患者。
II.若治疗反应无法达到有效,建议由其他专家再作剂量评估或排除非典型性尿毒溶血症候群之可能。
III.退场机制建议如下:
i.治疗无效
ii.慢性肾脏病第五期
iii.严重脑伤害导致神经性异常重度残障
iv.若病患疾病是由于带MCP、CD46、CFI基因异常导致,且超过易感染病毒年纪(5岁以上),或者在延长给药时间或减少剂量下仍然无复发且CH50<10%,可考虑停药。